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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
1957年8月20日,成立韶关专员公署体育运动委员会(以下简称体委),下设办公室,配备专职干部1人。1959 年1月,韶关专员公署体委改称韶关专区体委,办公室干部增至4人。
1968 年 5 月 ,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地区体委工作由韶关军分区成立军事接管小组领导。 1971 年 9 月 , 撤销军事接管小组 , 恢复韶关地区体委,下设办公室,配备专职干部3人,职工1人。
1977年3月,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。1981年11月,撤销体委办公室,设立秘书科、群众体育科、竞赛科,配备干部9人,职工3人。
原韶关市体育运动委员会
1953年9月,成立韶关市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,下设办公室,配备干部3人。
1959年,行政区域变动,原曲江、仁化、乳源三县体委并人市体委。办公室干部增至13人,职工2人。1961年,恢复曲江、仁化、乳源3个县建制。市体委恢复原设置,办公室干部12人,职工6人。
1968年5月 ,"文化大革命"期间,原韶关市体委工作由韶关市人民武装部军事接管小组领导。1971年3月,撤销军事接管小组,恢复韶关市体委。
1977 年,韶关市升格为地级市,市体委相应升格。下设办公室,内有群众体育、军事体育、体育场 3 个科。有专职副主任 1 人,干部14人,教练员12人,职工8人。
韶关市体育运动委员会
1983 年6月,地、市体委合并后,称韶关市体育运动委员会。市体委撤销办公室 ,设人秘、训练竞赛、群众体育、场地、行政 5 个科,有干部职工 33 人。1986 年1月,原训练竞赛科分设训练科和竞赛科,并增设宣传教育科和纪检组。1987 年底,各科设置不变,干部职工增加到49人,其中干部34人。
1997年,机构改革根据韶市机构编字(1997)39号文精神,保留体育运动委员会,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(室):办公室、群众体育科、训练科、竞赛科、体育市场管理科、人事监察科。在编人员26人。
韶关市体育局
2001年,机构改革根据韶市机编字(2001)46号文精神,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体育局。是主管体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体育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(室):办公室、群众体育科、竞技体育科、体育经济科、人事监察科。在编人员21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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